
今(18)日上午立法院院會,立法院長王金平在三分鐘內宣告,在朝野協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將會在下午進行二、三讀。而本週五(21日)的程序委員會,將依序處理《食管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得稅法》等法案的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接下來被視為朝野角力主戰場的《長期照護服務法》草案與《兩岸定訂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復議案,若本周五無法達成共識,九合一選舉結束後三天、也就是十二月2日,立法院也會繼續審理這五項重要法案。
《食管法》破冰!民團籲緊盯《兩岸監督條例》
昨(17)日《食管法》昨協商了五個鐘頭,朝野終於對「法人除罪化」達成共識,繼續保留對法人罰金刑,讓《食管法》的其他細則可以進一步討論。《食管法》增列條文規定,如果黑心業者的不法利得超過其罰金太多,法官可以審酌《刑法》第58條規定,決定是否加重罰金。
而在食管法之後,緊接著要排入程序委員會的五項法案也備受矚目。其中《兩岸監督條例》復議案,在上週五(14日)被國民黨團將排在院會第一案,國民黨代理黨鞭費鴻泰甚至直言,「(《兩岸監督條例》復議案)要排第一案不是陰謀,是陽謀!」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律師賴中強分析,費鴻泰言下之意,是要讓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吳育昇主持《兩岸監督條例》的審查。費鴻泰此舉引發在野黨團的強烈抗議,因此民進黨團、台聯黨團在上週五共提出700逾項變更議程提案,暫時阻止國民黨突襲《兩岸監督條例》。
立法院將在九合一選舉前停會一週,賴中強呼籲,今日中午程序委員會的排案結果,將是《兩岸監督條例》的重要風向球,同時應密切注意今日及週五的兩次院會,「國民黨可能強制動員,表決《兩岸監督條例》復議案。」
立院小知識:復議是什麼?
依據《立法院議事規則》第42到45條,復議是立法院對於已通過的議案,認為有錯誤或不當,允許在一定條件之下,由立法院於同一會期中提出再審議,這就是所謂的「復議」。
在今年四月,行政院與在野黨、民間團體分別提出多個版本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近期國民黨團提出復議案,再以黨團人數優勢否決復議,也就是執行「否決自己提出的否定案」的動作,就意味著下一周起,《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將交付由吳育昇擔任召集委員的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
撰文:陶曉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