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現場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柯建銘 解釋4/30的黨團協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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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5/15 06:02:00
最後更新2019/12/25 01:41:12

以下為逐字稿


我們講很清楚,照議事規則來就好了, 從3/15開始,國民黨為了搶奪排法案的主導權。召委選完之後,3/3黃昭順就騙我們的召委說她要出國,讓她先來排,結果她馬上排自經條例,當初我們就把她擋下來,要求她要開公聽會,結果開了五場公廳會,所有專家學者進來討論,管中閔不得不修改當中15條的條文,試想如果民進黨沒有提出要開公廳會,國民黨就會依照原來的條文送進來。

(柯解釋 4/30的朝野協商)

這是要請管主委上台報告的,不作程序問題、程序發言、會議詢問、權宜問題,你好好報告,而後全案進入逐條審查,總法案第一條開始逐續審查。這是4/30號的協調,她今天拿這個30號的是為了要讓國發會的管中閔上台,所以我們再度妥協沒有關係,只要法案能夠好好審。但國民黨也拿這個來凹,說不能程序發言。但這是針對那天下午的事情,但其實這是針對管主委可以上台報告的協商。

我們就重新一條一條來阿,但是她就不讓你講話了啊。一個人只能發言一次,一次只能三分鐘,那這個法案要怎麼審,立法院我在這待了20幾年,今天為止,議事規則,委員會審法案本就是可以多次發言,不受時間限制。民進黨為了自經條例已經準備了半年,我們有對案,每一條都有對案。國民黨根本連講都不講,所以他每次都不來,他根本就不讓你講,立法院審查法案絕對沒有這件事情,立法院本來就是一個論證的地方。

他不是只有打架而已,國民黨的邏輯就是不讓你審,硬要框住你不能作程序發言等等,然後一個條文一個人只能說一次,一次只能三分鐘。所以要照議事規則來開,議事規則31條本來就是審查法案沒有限制時間,我們今天只有很簡單的一點,就是照議事規則,這是一個過程,為什麼自經區條例不能講,只要照議事規則來什麼事情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