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八年一人八年 綠提修憲明定大法官任期交錯遭藍委反對擱置

發佈時間2015/5/28 10:42:00
最後更新2019/12/25 01:27:16

象徵中華民國最高司法權的15位司法院大法官。大法官任期原本為交錯設計的「一任八年」,卻被馬英九扭曲為「一人八年」,造成憲政亂象。(圖片取自司法院網站)

民進黨團為落實大法官任期交錯的憲政原理,在今(28)日的修憲委員會中提案,明定大法官出缺時,補任人選應做到原本未滿之任期,避免總統馬英九將「一任八年」扭曲為「一人八年」的亂象重演,但因國民黨立委不同意而遭到擱置。

1997年修訂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規定,大法官之提名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而2003年上任的十五名大法官中,包含正副院長有八名任期為四年,於2007年屆滿,有七名任期為八年,於2011年屆滿,原意在確保司法權最高組成大法官的任期能交錯,每一任總統在任期只能任命一半大法官,即使是連任總統能任命所有大法官,下一任的總統也能在上任兩年半後就更換一半。

2007年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八位大法官四年任期屆滿時,總統陳水扁提出的接任名單遭當時由馬英九擔任黨主席的立法院多數黨國民黨杯葛,只通過正副院長及四位大法官的提名,空缺四名,當時國民黨秘書長吳敦義便表示,若通過陳水扁的全部名單,會使「2011年之前」所有大法官都是陳水扁人馬,危害憲政。

馬英九2008年上任之後,原在2003年擔任八年任期大法官的彭鳳至(馬英九大學同學、也是馬英九的法律操盤手、現任司法院副院長蘇永欽妻子)「突然」請辭並獲轉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加上原本2007年陳水扁提名卻被杯葛而空缺的四個名額,大法官總共出現五名空缺,馬英九也因此順理成章提名了五位大法官。

但這五名大法官中,有四名任期應和陳水扁2007年所提名的四名一樣到2015年,而其中一名應和2003年任職的八名一樣至2011年屆滿,卻都被馬英九扭曲為「每人八年」,五人的任期都被延任到2016年,分別延長了一年及五年。

另外,原本任期至2011年屆滿的院長賴英照及副院長謝在全也在2010年為了對法官貪瀆案負責辭任,現任的司法院長賴浩敏及副院長蘇永欽因此接任,但是馬英九竟也將兩人任期解釋為為「一人八年」,延至2018年,面去2011年必須更換正副院長,讓自己的得力法律操盤手蘇永欽能續任副院長。

而2016年5月上任的新總統在原設計下,在上任後兩年半能在2019年10月更換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七名大法官。但在馬英九將「 一任八年」扭曲為「一人八年」後,新總統在2016年10月可以先更換五名大法官,2018年又能更換正、副院長,最後在2019年能在更換四名大法官,一共可以在任內任命包含正副院長在內的十一名大法官,當初修憲時一任總統提名七或八名大法官的設計完全被破壞殆盡。

為了避免這種憲政亂象再發生,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天在修憲委員會中提案,將大法官任期交錯明文化,在原條文加上「大法官因故出缺時,得經總統補提名任命之,以補足原大法官未滿之任期」。國民黨的修憲提案中有關大法官任期部分則主張自2017年起將大法官由十五人刪減為九人,並在修法說明中表示現狀已經有「交錯任期」,最後雙方沒有共識,此問題也被擱置,需留待6月4日最後一次會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