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議《水土保持法》修法,不少立法委員痛批官方帶頭空白授權、放寬水土保持管制區規定,是圖利財團與建商,但卻對影響評估支吾其詞。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痛批,「政府做事毫無規劃!」而立委不分朝野,都要求農委會召開公聽會,邀請環團、專家學者等共同商討。
原來《水土保持法》對於開發的原則是「原則禁止,例外許可」,意即,水土敏感區域若要進行土地開發,須先經過環評審查。但是,本次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查的《水土保持法》修法表示,未來除非是由主管機關劃定的「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將會進行放寬。
立委不分朝野,反對貿然放寬水保法
全台目前共有63個水庫集水區,佔地約205萬公頃,佔全台山坡地的78%,修法後,將縮減為33萬公頃。譬如,原法案中規定「水庫集水區」應全部列入「特定水土保持區」,但在修法後,卻放寬為「水庫集水區內需特別保護者」才需列入。
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質疑「『特別保護者』由誰認定?」。他接著以清境農場上的許多群聚小農為例,指出「(修法後)對小農減輕罰則,對大型財團開發則是加強罰則」的作法,將帶來嚴重的土石流、水污染,尤其是水庫周邊絕不可輕易放寬。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回應,主管機關如果認為有需要保護的區域,不管是集水區還是沿岸,都可以公告劃入保護區。但是,對於「修法後,影響多少面積的保護區?」的問題,胡興華卻支吾其詞、無言以對,讓丁守中痛批,「政府做事毫無規劃!」
台聯黨籍立法委員賴振昌也質疑,為何要忽然解禁集水區?「這次要修的水保法第20條,原本規定水庫外至少要有50公尺的保護帶,是為了避免污染水源,結果連保護帶都取消!我都可以想像一個畫面:很多建商或豪宅會廣告自己是『水岸第一排』,這種修法有必要嗎?」台聯黨籍立法委員葉津鈴則痛斥「統一集團早就有300公頃的地等著開發,政府不要帶頭圖利財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