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招標頻繁文化部流行音樂能力認證全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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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5/2 14:51:00
最後更新2019/12/25 01:41:41

昨(1)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推動流行音樂展演產業:專業人才證照制度規劃」進行質詢。文化部長龍應台澄清職能基準「認證」非「證照」,不會形成職業門檻,但立法委員何欣純質疑,文化部委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進行職能認證制度的研究,問題商發院根本不是流行音樂專業,怎麼設計出好的制度?立法委員鄭麗君也抨擊,文化部在9個月內花掉新台幣1,230萬元,卻將職能建置基礎工作全面委外,認證機制中看不到文化部的角色,在文化部影視局有25%採購案是非公開招標的前例下,未來委派民間團體進行職能認證,恐怕淪為私相授受。

流行音樂職能認證制度設計「沒能力」文化局委託外行商發院


龍應台在四月中旬表示,將建立包括流行音樂的燈光、音效、舞台設計,以及電影後製與武術指導等技術人才的職能基準,並進行職能認證。這項政策引起社會關注,許多藝文界人士關心認證制度如何訂定,龍應台在今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提出日、韓經驗,表示日、韓皆為官方、產業界共同合作辦理,但她話鋒一轉,表示建立職能基準是一項專業,台灣文化部沒有能力做這個工作,必須委託民間專業團隊辦理。

針對文化局自表「沒有能力建立職能基準」,何欣純拋出質疑,文化局委託研議職能認證制度的,是經濟轄下的財團法人商發院。商發院不是流行音樂專業,這樣外行委託外行,如何設計出好制度?何欣純說:「連文化局委託檢驗DVD的影音公會,都被質疑專業性,你怎麼會覺得商發院會知道流行產業需要怎樣的專業人才?」對此,龍應台僅表示:「商發院對他不了解的部分,就要去進行諮詢。」

部內機關非公開招標盛行砸錢委外恐淪私相授受

文化部在9個月內砸下新台幣1,230萬元預算,卻將職能建置基礎工作全面委外,鄭麗君也抨擊,認證機制中看不到文化部的角色,除了委託外行疑慮,還有私相授受問題。

鄭麗君舉例,文化部轄下機關影視局進行的131件採購案中,有31案是「簽准待公開」,也就是高達25%的採購案,是採取所謂的非公開招標。若規避公開監督的採購方式成常態,往後所有認證工作委外到民間,恐怕成為另一個黑盒子。

對於影視局採購行為,龍應台澄清,影視局的採購案是獨立作業,31個案子都她都沒有簽名。鄭麗君提醒,就算案子沒有給部長簽名,但文化部身為主管機關,若發生任何問題,部長都必須負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