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記我採訪與妥協離開勞基法修正第二次黨團協商的經過

發佈時間2016/12/8 19:42:00
最後更新2019/12/25 01:20:14

(柯建銘到會議室後方和我溝通/讀者提供)

12月6日(二)三讀的勞基法修正,在11月17日完成委員會審查後,在11月30日(三)中午12點及12月1日(四)下午4點分別進行了二次由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陳瑩召開的黨團協商。在第一天的協商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認為攝影機太多「像在表演」,難以開會,且誤以為協商過程有全程直播,因此要求主席陳瑩請媒體離開。

我在第一次協商當天認為柯建銘只希望使用大台攝影機的電子媒體離開,因此繼續留下,我也認為並沒有法律依據可以主張黨團協商不開放媒體採訪,但可以理解柯建銘覺得有攝影機在會不自在的說法,好比有些大學老師不開放學生課堂錄音,覺得有人在錄音就會不自在,但這不應該成為不開放媒體的理由。

此外,柯建銘當下表示的「媒體出去也沒關係,因為協商都有直播」這個前提其實是錯誤的,委員會召委主持的協商不只沒有直播,連像院長主持的協商那樣事後公開錄影錄音都沒有。我也在11月30日當天發了一篇報導報導此事。

我一直到12月1日都認為柯建銘在第一次協商的意思只有要求電子媒體離開,因為平面媒體跟立院助理與行政部門的官僚坐在後面時,根本看不出差別,不會干擾到會議進行,可惜在12月1日的第二次協商證明我的解讀太善意了。11月30日當天民進黨團負責社福衛環的助理後來在會議快結束時有來請我離開,但我認為是她擴張解釋了柯建銘與陳瑩的意思,且當時協商已經快結束,我向她表明已經快結束了我要聽完後繼續留下,她也沒有在採取進一步的動作。

12月1日的協商則如同前一天一樣,吸引大批媒體採訪,電子媒體圍訪陳瑩問她早上和林淑芬吵架的事,要開始協商時柯建銘去跟陳瑩講話,陳瑩隨後就要求媒體離開,我則坐在位置開始處理恰好有同業問我某位委員的聯絡資訊,後來開始聽到有人叫「先生、先生」,後面的人也拍我的肩膀我才發現是在叫我,抬頭一看前一天請我離去的民進黨團助理又要求我離開,我告訴她我以為主席是請電子媒體離開而已,並請詢問她是根據哪一條請媒體離開。

黨團的助理發現沒辦法請我離開,就走到台前向陳瑩說明,陳瑩則在主席台上重複請媒體離開,也問是哪一家媒體還沒有離開,我便直接站起來表明身份「我是沃草記者薛翰駿」,並詢問主席是依據哪一條規定請我離開,並說明這場委員會協商不只沒有直播,連院長主持的協商那樣事後公開錄影錄影都沒有,這是關係全國勞工的修法協商,應該開放媒體採訪。

陳瑩聽了之後仍持續請我離開,但她也向議事人員確認我說的「沒有直播、也沒有事後公開錄影」是否正確,也得到議事人員確認,因此場面更為僵持,她表示是依據主席裁示請我離開,但我堅持不離開,請她說明是依據哪一條法律或是議事規則,主席可以裁示開不開放媒體。

柯建銘隨後也站上質詢台,說明說他不怕檢視,認為協商都有直播,他過去為沃草做了很多,還為了沃草跟王金平院長吵架,「有看到你前一天針對我寫的報導,沒關係我可以忍,但今天大家配合一下讓委員會能盡快開始協商。」

中國國民黨的立委陳宜民則上台發言表示,議事開放不可以走回頭路,柯總召如果覺得有攝影機在不自在,至少應該開放平面媒體,他們坐在後面也不會有什麼影響,過去時代力量召開的委員會法案協商也全程開放媒體,過程並沒有什麼問題。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委員也發言要求陳瑩說明依據哪一條規定請我離開,「人家的訴求也沒有不合理,主席你就說明你是依據哪一條不讓媒體採訪的,跟他說明,如果有理,人家也會接受離開」,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表示今天是要討論特休假實際的天數,非常重要,應該讓媒體可以全程採訪。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表示,媒體過去報導勞基法的修法過程常常遺漏親民黨,對親民黨實在很不公平,而且柯建銘每次都說「三黨協商如何如何」,親民黨明明都有參與協商卻都被遺漏,甚至會後的採訪也常常漏掉親民黨,應該開放媒體進入,紀錄親民黨都有參與協商與表達的立場。

他們發言後陳瑩仍舊一直強調依據主席裁示請媒體離開,我則堅持請她舉出依據哪一條法律甚至議事規則也行,主席可以裁示委員會協商開不開放媒體,陳瑩沒有回答我,只繼續訴求拜託我離開讓會議進行,不應該花時間處理媒體在場的問題。

後來大概是因為看到僵局無法突破,柯建銘走到後面的旁聽席和我對話,但隔著記者桌子和欄刊我聽不清楚,我便離開旁聽席和他溝通,柯建銘也搭上我的肩和我交談,我再一次跟他說明,這場協商是沒有直播的,甚至連向院長主持的協商那樣事後公開錄音錄影都沒有,柯建銘也表示他不知道委員會協商的狀況是這樣,他以為都有直播了,他也強調他不怕直播,前一天還一直登上質詢台想表示光明磊落與對政策負責。

我告訴他「我知道總召絕對不怕人看」,但今天這種協商卻連事後公開影音都沒有。我也表示今天就算協商有直播,或是像院長協商那樣事後公開錄影,我都認為應該開放媒體,但我今天可以妥協,如果今天這場會議能至少比照院長協商在結束公開錄音錄影,我願意離開。柯建銘也同意這樣的條件,到主席台和陳瑩溝通。

柯建銘離開後,另一位議事人員又來請我離去,我問他依據哪一條請我離開,他請我舉出哪一條可以讓我留在裡面,我告訴他你現在是剝奪我的人身自由,應該提出依據哪一條請我離開的對象應該是他,對方就沒再接話走掉。

後來陳瑩在台上宣告,他跟議事人員確認,今天這場委員會協商的確沒有直播,雖有錄音錄影不過也沒有在事後公開,若要公開必須要由院長同意,她承諾會請院長儘速同意公開今天的協商,我則發問確認要經過院長同意才可以嗎?他們回答是。我再追問「你們會儘速進行處理與公開嗎?」陳瑩和柯建銘也都同意,雖然不滿意這樣的結果,但一直處於全場盯著一人的壓力下,我決定離開。

我在五點左右離開會議室後,一出門就遇到幾個關心的記者詢問,我也和他們說明剛剛大概的狀況,說明到一半柯建銘剛好出來要到廁所抽煙,看到我拉我一起(我也讓他請了一支菸,立法院的室內其實是不能抽菸的,大家不要學習)。

柯建銘在廁所內也再告訴我,他過去是不參加委員會協商的,只參加院長召開的協商,他已經有16年沒參加過委員會協商了,不知道原來委員會協商沒有直播。我則跟他說明希望他能如剛剛的承諾,盡快公布今天的影音,日後的院長協商與委員會協商也都應該直接直播,他也允諾,還表示他最希望公開透明,他有很多對付國民黨的招式,直播大家才能知道他的厲害和功勞。

我認為這次的事件比較失望的是,在僵持一開始我有請新頭殼的記者鄭佑漢請外面我同業一起訴求要進來採訪,但他告訴我大多數同業都不太理他,還有人直接嗆他「沒用啦,只會一直浪費時間」。我認為大家對這場協商都是有採訪需要的,不應該限縮自己的採訪權。其實在協商過程很多媒體都一直在坐在門邊貼著耳朵聽,希望能聽到一點會議內容,大家也都會等到協商結束訪問各黨總召,若協商全程開放媒體或至少有直播,大家就能直接在第一時間觀察,不像現在只能報導由各黨總召會後片面提供的資訊。

等這次勞基法修正三讀、事發也一個禮拜之後,我聯繫公報處,第五科的科長表示總統府已在12月7日公布11月25日三讀的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修正,下禮拜開始院長跟委員會召委主持的兩種黨團協商都將開始直播。

至於上禮拜的錄音錄影,依照規定必須要有黨團提出審請,且像協商結論那樣得到四個黨團總召的簽字同意,他們才會提供給黨團,黨團拿到之後要提供給媒體或是自行公布他們則不過問。我期間也二次致電柯建銘,但恰好他遇到他在開會,由他的助理接聽,我也請助理轉告柯建銘當天的承諾與公開的程序,希望柯總召能兌現他的承諾,儘速公開當天的錄影錄音。柯建銘也在今(9)日晚間回電給我,說明下週就會開始直播,之前的就他了解應該只有錄音,我告知就算只有錄音也應該如當初的承諾公開,他則表示他下週會來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