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在2014年最後一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對「台電電價費率計算公式」終於達成初步共識,確定剔除每度新台幣0.1元的「重建成本」,至於最具爭議的台電「合理利潤」與電費調整週期,則是保留待送院會交黨團協商決定,法案審查宣告完成並送出委員會。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期望「電價公式」能於本會期結束前通過院會三讀,並於明(2015)年四月正式上路實施。
每度重建成本0.1元確定剔除
今(31)日上午,經濟委員會就台電新版「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進行審查,朝野立委共提出22項提案,以及一項臨時提案,就電價公式中各項「計算因子」、台電收取「合理利潤」之計算方式,及費率調整周期等具爭議之焦點進行討論。委員會最後達成結論,電價公式中台電用以彌補虧損的每度0.1元「重建成本」確定剔除。而爭議較大的,是台電合理利潤應占多少比例、電費調整應採取季調、月調或年調等,則是保留待送院會交黨團協商決定,法案正式出委。
台電為彌補高達新台幣2,278億元的累積虧損,在電價公式中加入「每度重建成本」,多數立委均認為台電因弊案及經營管理問題造成的虧損,不應納入電費由全民買單,決定應予以剔除。對於此項決議,鄧振中亦表示贊同,「每度重建成本」確定於電價公式中出局。
合理利潤、電價調整頻率為攻防重點
雖然對於剔除「重建成本」朝野具高度共識,但公式中另一項計算因子「合理利潤」,則引起立委激烈討論。立委黃偉哲、葉津鈴等人提案指出,企業獲取「合理利潤」的前提應是在有其他競爭對手的條件下,考量到永續經營而設定的目標。但台電不單是國營事業,更是國內電力供應的獨佔事業,根本就無對手可與台電競爭,質疑台電所要求的合理利潤並無客觀標準,而是「主觀利潤」,建議將此項從電價公式中刪除。
對於立委提案質疑,鄧振中則是援引經濟委員會上週四(25日)召開公聽會時,學者就合理利潤提出的建議為「合理利潤」進行辯護。鄧振中表示,12位專家學者中,除兩位持不同意見外,多數都認為應參照中華經濟研究院梁啟源董事長的建議,參照國際電廠普遍的標準,將合理利潤定在6%上下。
就台電「合理利潤」應占多少比例,委員會最後達成決議,予以保留。另外,關於電價檢討調整頻率應以季、月、或是年為區間,委員會同樣達成保留決議。這兩項爭議較高的提案,都將提報院會討論,送黨團協商決定。
今天朝野立委除了就制定「電價公式」達成共識,另外,對於設置「電價費率委員會」定期就電價進行「公正、公開、透明」之審查,且委員會中政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不得超過1/3;以及台電經營績效廣受社會各界質疑,應於新電價公式通過後,每半年向經濟委員會提出「經營改善報告」,立委均達成共識予以通過。「台電電價費率計算公式」一案正式完成初審送出經濟委員會,待黨團協商後交付院會做最後決議。
撰文:蕭長展